近日
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發布
《關于印發〈西安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的通知》
《細則》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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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償還貸款本息額
不得超過家庭月收入的50%
《細則》明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含)以上(具體期限以現行貸款政策規定為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繳存人,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購買自住住房的,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買住房合同總價款的85%(具體比例以現行貸款政策規定為準)。單筆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超過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最高貸款額度。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的,貸款最高額度在現行信貸政策基礎上提高至1.2倍。公積金貸款月償還貸款本息額不得超過家庭月收入的50%。
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不得超過30年,且貸款到期日不超過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時間后5年。其中購買二手住房的,房屋建成年限不得超過30年,且再交易住房貸款期限與房屋建成年限之和不超過40年;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最長貸款期限10年。
提前還款
已計收貸款利息及相關費用不再調整
《細則》指出,借款人應當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方式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
借款人可以在公積金貸款發放半年以后提前全部或部分償還貸款。借款人提前償還公積金貸款的,應當向受委托銀行提出申請。借款人提前全部償還貸款的,應在歸還當期貸款本息的同時結清全部剩余貸款本金。借款人提前部分償還貸款的,按照剩余本金、剩余期限重新計算以后的月應還本息額,借款人可選擇“月應還款額不變縮短期限”或“期限不變減少月應還款額”兩種方式。借款人提前還款,此前已計收的貸款利息及相關費用不再調整。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后,應及時到不動產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注銷抵押手續、受委托銀行將質押的有價證券退還借款人。
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細則》明確,繳存登記是單位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提交單位與住房公積金繳存相關的基本信息,并辦理登記手續。每個單位宜只設立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單位繳存登記辦結后,即可申請辦理網廳簽約登記手續,單位可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或網廳為本單位職工辦理個人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也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單位新錄用或者新調入職工,應當自錄用或者調入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辦理個人賬戶的設立手續,單位新錄用或者調入的職工已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設立個人賬戶的,應辦理個人賬戶轉移、啟封等手續。